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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hexun新聞

風電並網難實際是利益問題

國傢能源局副局長劉琦在近日召開的“2012年兩岸可再生能源產業合作及交流會議”上預計,2012年風電發電量將超過900億千瓦時,相當於一個中等省份全年社會用電量。這一數據將比去年高出200億千瓦時。中電聯統計,2011年並網風電發電量為732億千瓦時。200億千瓦時電量則是一個三四線城市一年用電量,接近內蒙古2011年風電發電量。我國風電發展思路不斷調整,不僅追求裝機數量的膨脹,更需註重發電效益提升。如同一個少年,不僅個子長得高,體魄和精神同樣需強健。近日,風電界有兩則好消息,一是截至今年6月底,我國並網風電達到5258萬千瓦,超過美國躍居世界第一;二是《可再生能源發展“十二五”規劃》提出2015年累計並網運行風電1億千瓦、1900億千瓦時的發展目標。在興奮之餘,筆者不防潑一瓢冷水——風電並網消納難的痼疾依然存在。如果這一問題不解決,200億千瓦時的風電增量也無從談起。當然,各方面都在積極探索解決路徑,但我們希望等待的時間不要太長。眾所周知,在風電“大躍進”的過去五年,無序競爭和盲目擴張並存,場網缺乏科學規劃和統籌,風電技術標準和管理要求並不嚴格,企業和地方甚至爭搶資源、無序建設。但說到底就是一個利益問題。資源地區、風電企業、設備制造商、電網企業、調峰電站是由風電衍生的一系列利益主體。風電本身具有隨機性、波動性、間歇性特點,對電網系統的安全穩定勢必產生影響。故而,對電網而言,清潔的風電並不友好。解決問題的方案是運用各種儲能和補償方式來平滑風電的波動。抽水蓄能電站、儲能電池、火電調峰等一路人馬登場,他們是風電的盟友,關鍵時候常常伸出一把手。但這些盟友們並不是活雷鋒。更為趨利的表現是,一些火電廠設法認定為熱電機組,多發電多賺錢,跟調峰說拜拜。因為,在外送通道有限的前提下,吸納風電必然擠占上網火電的運行空間。問題的關鍵出來瞭,調峰能力不足不是技術問題,而是經濟利益問題。我們需要建立相應的補償機制,來統一不同的利益主體。如,完善抽水蓄能電站電價政策,建立抽水蓄能電站合理的投資回收機制。近日,東北電監局和內蒙古經信委聯合下發《蒙東地區風火替代交易暫行辦法》。主要思路簡單說:風電企業要自掏腰包補償為它讓路的火電,即建立電力替代交易制度。這是很好的嘗試,風電和火電之間可以達成利益共識。當然,這個共識達成後,需要風電、火電、電網共同協調並網消納。我們更樂見於國傢盡快出臺政策,協調網內調峰主體利益、明確相應補償標準。否則,我國風電規模可能一路領先,但品質難以與國際媲美。全球風能理事會2012年度報告顯示,歐盟2020年風電占全社會發電量將達到14%,2050年預計為32%~49%;美國2030年風電將達到20%;德國新出臺的可再生能源法案規定2020年達35%,2050年達80%。而目前,我國風電發電量將占全國總發電量的2%。

新聞來源http://news.hexun.com/2012-09-07/14557586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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